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莘县蓝天食品有限公司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送审前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莘县蓝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鸡肉调理品扩建项目》以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现予以全文公示,见附件。
附件1:报批公示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CHDEJpK3xhA1oLTuBRang 提取码: 4abp)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67mpzKo4AUe4oNNA5NEmg 提取码: 3up3)
莘县蓝天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