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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乐印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肇庆乐印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项目拟建于四会市江谷镇精细化工园区创展五街5号,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1590.28m2,总建筑面积为10623.42m2,主要设有1栋甲类车间、1栋丙类车间、1栋甲类仓库、1栋丙类仓库、1栋办公楼、1栋公用工程房、1处甲类埋地罐区以及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等。项目主要规划年水性丙烯酸树脂3万吨,水性涂料3万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或途径
1、可通过访问以下网络链接查阅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8d9FgZ14DtnO5PnUotFog?pwd=t1gy)
2、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沟通获取查阅相关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或纸质版)。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肇庆乐印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会市江谷镇精细化工园区创展五街5号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3533788914
邮 箱:526284410@qq.com
编制单位:佛山市景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8688198620
电子邮箱:272394403@qq.com
通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智城路9号云谷广场D5栋308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因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能受影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周边村民、企业、村委会、学校等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获取、反馈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有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请通过以下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8d9FgZ14DtnO5PnUotFog?pwd=t1gy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日起至10个工作日止。
肇庆乐印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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