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S221省道泰和县万合镇至永昌段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S221省道泰和县万合镇至永昌段公路改建一期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泰和县万合镇乾南村,终点位于泰和县塘洲镇永昌村。
项目概况:起点位于泰和县万合镇乾南村,顺接原S221省道,起点桩号K414+550,经竹岗村、大龙村、下穿京九铁路及昌赣高铁、与在建澄江大桥引道平交、跨云亭河、过桥头村、永昌坪镇,终点位于泰和县塘洲镇永昌村(原乡道Y051,K0+000),与G319相接,终点桩号K427+629.442,路线总长13.079公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泰和分中心
联系人姓名:刘智明
联系方式:1837067600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秉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698号浙大科技园(江西)D区801室-02
联系人姓名:曾工
联系人电话:0791-8828737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ks4LsTK2T_6V4BaoXd9fg
提取码:mah5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泰和分中心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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