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相关规定,现将《三聚氰胺尾气制氨水联产碳酸氢钠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三聚氰胺尾气制氨水联产碳酸氢钠中试项目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将意见反馈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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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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