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朐县冶源水库增容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冶源水库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冶源街道东南3km处的弥河干流上游。
建设内容:(1)开挖高程为兴利水位137.72m至128.40m范围,开挖区域为水库上游弥河支流口和水库上游丹河支流口,本次库盆开挖方案总挖方量1161万m3,死库容增加500万m3,兴利库容增加1661万m3;(2)溢洪道消力池改建及配套信息化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朐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536-36666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31-55826012
电子邮箱:215969482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即本公告),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①现场查勘和初步工程分析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开展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②预测与评价阶段:进一步开展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评价,并进行各要素和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
③公众参与:在报告编制全过程中,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④报告书编制阶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在前述工作内容基础上,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①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②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③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④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临朐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
作者(YYSK,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1-2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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