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禽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100万只蛋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惠民县禽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100万只蛋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惠民县禽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100万只蛋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惠民县禽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滨惠民县淄角镇南园区大济路西侧
项目概况:惠民县禽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蛋鸡养殖的企业。该项目建设11栋鸡舍,建设办公场地、饲料贮仓库各一处,购置相关配套设施。主要产品为无公害鸡蛋。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存栏蛋鸡100万只,年生产鸡蛋约15000吨。项目主要污染因素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民县禽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滨惠民县淄角镇南园区大济路西侧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265435537 邮箱:18265435537@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 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252773038@qq.com。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公示发布单位:惠民县禽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2日
作者(大良超可爱,已修改2次), 最新修改于2023-11-12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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