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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182****0913 发表于 2022-08-2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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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和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工程位于海南省西南部感城镇海域,项目总装机容量501.5MW,拟安装59台8.5MW风机,风电机组通过66kV海底电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keaC0ZFf2-3ibFYMTQzrA

提取码:cgl4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人:韩工

电话:15607582031,邮箱:1336913360@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项目实施影响的周边邻近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为主。征求意见的内容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即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vrcB63BObo7LgEHxZmpng

提取码:1nbh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段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相关意见。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76351176


建设单位: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管理员(环环~,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6-2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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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 项目位置
    海南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2.08.24 - 2022.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