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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宜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流苏 发表于 2022-04-1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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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宜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宜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

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产业集聚区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依托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窑,采用“飞灰水洗脱盐预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飞灰水洗处置生产线日处置量2×150吨(拟分两期建设),年处置量10万吨。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用的治理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可能对项目区域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飞灰预处理废气(飞灰水洗车间废气)和水泥窑窑尾废气。窑尾废气依托熟料生产线现有的“低氮燃烧分级燃烧+SNCR++SCR+覆膜高效袋收尘器+热生料脱硫(一线)/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二线)”措施处理后排放,不需新增废气治理措施。飞灰水洗车间内原灰仓、成品仓等粉尘废气及烘干废气均采用袋式收尘器处理,盐酸储罐HCl废气、水洗及废水处理过程中挥发的氨气经收集后采用“酸吸收+水吸收”处理。项目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等排放限值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飞灰水洗废水、车辆及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及生活污水。飞灰水洗废水经“重金属脱除+脱钙+沉淀+中和+多级过滤+MVR蒸发结晶”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飞灰洗脱单元补充水;飞灰水洗车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车间地面及车辆冲洗水回用于飞灰洗脱单元补充水。初期雨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及消防废水用于飞灰洗脱单元补充水;事故废水在事故水池暂存,待系统正常运行后导入相应工序处理即可;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量较小,依托黄河同力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用于物料堆场、道路洒水或厂区绿化,不外排。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噪声:拟建工程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设备噪声,包括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噪声及电磁噪声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封闭式围护结构、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脱氯飞灰、飞灰水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钙污泥和重金属污泥、袋收尘废滤袋、废包装物、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物料储仓收尘灰、除氯系统收尘灰等,一般固废包括窑尾收尘灰、生活垃圾。飞灰水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钙污泥和重金属污泥进入飞灰烘干系统烘干后与脱氯飞灰一起入窑焚烧处置,废滤袋、废包装物入窑焚烧处置;物料储仓收尘灰返回相应储仓,除氯系统除尘灰混入熟料中;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窑尾收尘灰返回生料配料系统,新增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宜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相关规划。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评价要求:企业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情况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环境风险可控。

四、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调查表

(1)纸质版:环评单位已按相关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放置于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安环办,以供公众查阅。

(2)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调查表电子版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DYJGFaXY4ky1lVb0qZbjg 提取码: n4up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薛锋

联系电话:18237712828

邮    箱:nyhzhb@126.com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红旗路34号

邮    编:450002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0371-63811587

电子信箱:hajchjpj@163.com

七、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村庄居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宜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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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位置
    河南
  • 公示有效期
    2022.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