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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兴利建材南芬分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生态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兴利建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南芬分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生态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2月1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反馈意见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40438155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兴利建材南芬分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验收.pdf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G3RCvXoyTpJcDm2485VZA 提取码: ju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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