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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潮州市潮安区源祥印务有限公司印刷薄膜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宏烁彩印厂年生产400吨食品包装膜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潮州市潮安区宏烁彩印厂
项目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溜龙村横岭片(工业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31日-2026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陈先生,1371578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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