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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项目设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赣能上高2×1000MW清洁煤电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赣能上高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春市上高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2台2750t/h超超临界煤粉锅炉、2台1000MW超超临界汽轮机和2台1000MW水氢氢冷却、静态励磁汽轮发电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公用设施和辅助设施等,不包含电厂建设的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等电磁辐射内容。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1月03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737316561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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