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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派珂纳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迁建项目
项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亭和路86号8幢2楼
建设单位:派珂纳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18260443328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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