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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纳格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米陶粒及10万吨萤石颗粒项目(一期二阶段5万吨萤石颗粒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80万立方米陶粒及10万吨萤石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宿迁市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双沟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江苏纳格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项目一期二阶段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链接:https://wwbhi.lanzoub.com/innna4agdtha
公示时间:自2026年09月30日-2026年11月0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单总16651409907
作者(183****0368,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9-3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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