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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现将禹州市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禹州市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项目;
建设地点:许昌市禹州市无梁镇路口村;
建设单位:禹州市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1月3日;
联系方式:13903748218(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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