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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我公司郑州恒枫饮料生产基地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郑州恒枫饮料生产基地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十一大街与经南十五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单位:郑州恒枫饮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1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闯
联系电话:1833918308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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