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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连盐化集团五岛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车间改造工程项目(锅炉房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大连盐化集团五岛化工有限公司化工车间改造工程项目(锅炉房改造)
地点:瓦房店市谢屯镇泉眼村
建设单位:大连盐化集团五岛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报告全文(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9日至2026年10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
邮箱:gerrrrr@126.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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