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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2017),现将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废混合杂烃再生基础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废混合杂烃再生基础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新疆派力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5日--2026年10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18899626666;
公示期间,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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