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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的竣工验收监测有关要求,现将《咸宁市教育局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组意见公示下:
项目名称: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咸宁市教育局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专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企业或地方管理部门,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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