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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阿拉尔市方海顺油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阿拉尔市方海顺油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公示内容:阿拉尔市方海顺油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3日-2026年9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姚总 1330993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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