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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百超玻璃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705481530
百超玻璃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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