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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4号)要求,建设单位组织青岛蓝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斋堂岛陆岛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一期)通过自行验收,现将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琅琊港陆岛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青岛蓝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wkhxFifQzWy_MYctt0oaw 提取码: 3r7i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器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sxndt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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