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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污泥资源化筛选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污泥资源化筛选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冯地坑镇苗大渠村,场址位于东经107°21′14.266″,北纬37°12′16.022″。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竣工时间:2025年3月21日
调试时间:2026年3月4日-2026年4月28日、2026年6月27日-2026年7月28日
公示时间:2026年8月8日至2026年9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涛
联系电话:1377234501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76****2374,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8-1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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