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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项目位于咸阳市武功县大庄镇陕西东方环保产业园区,行业类别:机制纸及纸板制造,本次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20万t/a瓦楞原纸和30万t/a箱板纸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2条10万吨/年高强瓦楞纸原纸和1条20万吨/年牛皮挂面箱板纸生产线暂未建设,待后续建设完成后另行验收。
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为2026年6月20日。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陕西东方环保产业集团东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0日
作者(181****7495,已修改2次), 最新修改于2026-07-13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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