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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西熠晶光电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年产200万件玻璃制品生产项目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熠晶光电有限公司赣州经开区年产200万件玻璃制品生产项目
验收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科技城唐龙科技园10栋2楼
地理坐标: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度46分14.527秒、北纬25度47分19.134秒
建设单位:江西熠晶光电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性质为新建,租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唐龙科技园10#厂房2楼,面积为3395.78平方米,分别购置热压机、减薄抛光机、压铸机 、刻面机、精雕机、真空镀、镭雕机等70余台套生产设备台,采用对玻璃进行热压铸、刻面抛光、精雕、溅射镀、喷涂及镭雕等工艺,使玻璃达到“钻石切割面”级的高端质感效果;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200万件玻璃制品的生产能力。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8月0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803807850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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