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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抚州市荣福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第二阶段渗滤液导排建设)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抚州市荣福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第二阶段渗滤液导排建设)
建设单位:江西添光钛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抚州市临川区抚北镇安塘路4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0日~2026年8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7047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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