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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6年7月2日,惠州市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惠州市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杨侨大道95号(东经114°29'24.453",北纬23°27'7.689”),自建厂房作为生产场所,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8023.2平方米,建筑面积40726.5平方米,主要从事环氧绝缘板、铝排、铜排、电源铜片、电源铜圈的生产,年产环氧绝缘板180万平方米、铝排100吨、铜排300吨、电源铜片400吨、电源铜圈350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和数量:上胶机(配套切片机及烘箱)
2套、回流线2条、热压机3台、燃天然气导热油模温机(配套天然气燃烧机)4
台、数控锣机120台等。
建设项目为分期建设、分期投产、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环氧绝缘板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切片—叠配—热压—冷压—拆卸—裁边—后加工—包装出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5年8月,惠州市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惠州市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0月23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市环(博罗)建【2025】350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工程于2026年1月30日竣工,于2026年2月1日进入调试期。企业于2026年6月10日根据企业性质,取得固定污染物排污许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322MAC97F9E88001W;监测单位于2026年6月21日-6月26日进行了现场检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自主验收范围包括: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变动部分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过程没有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必须排入博罗县杨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一期工程项目燃烧装置产生废气(颗料物)通过集气装置收集至高于15米高空排放。热压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对噪声源采取经减振、合理布局、室内墙体隔音等治理措施。
(四)固体废物
企业已经建设好一般固废贮存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绝缘板边角料等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内,定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企业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润滑油空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GDSZ[2026.06]第2530号),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要求。
(一)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一期工程项目燃烧装置产生废气(颗料物)通过集气装置收集至高于
15米高空排放。热压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为无组织形式排放。
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废气去除效率90%,颗粒物废气去除效率为95%,非甲烷总
烃废气去除效率87.5%。
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生产过程没有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
2、废气
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符合广东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
3、噪声
经采取减振、合理布局、室内墙体隔音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
4、固体废物
企业已经建设好一般固废贮存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
料、绝缘板边角料等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内,定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企业在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润滑油空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环评批复生产废气中VOCs≤2.0255吨/年,核算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排放总量没有超过环境影响报告指复的总量控制指标,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按环境要素简述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及
敏感点环境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
防治污染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
术指南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存在
验收不合格的情况,验收工作组同意惠州市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
新,确保各污染物治理效率,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控制废水、废气的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
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
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三)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
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四)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
息公开工作。
惠州市金利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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