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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综合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超级天空 发表于 2026-06-1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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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综合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综合大楼项目
建设地点:南宁市邕武路 7 号

建设单位: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建设内容:拆除住院部现有的旧门诊楼、供应楼和女病房楼,并原址上新建一栋精神卫生综合大楼,精神卫生综合大楼占地3678.56m2,采用地下1层,地上12层设计,总建筑面积为30442.72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764.16 m2(其中门诊部4320.47 m2、住院部19182.06 m2、医技科室1108.54 m2、康复治疗1592.51m2、保障系统180.98 m2、院内生活315.61 m2、预防保健用房63.99 m2),地下建筑面积3678.56 m2(其中保障系统1090.31m2),容纳病床数640张(其中有496张由医院现有床位调入)。建设科室主要包括:医技检查、儿童精神科、心理科、医技治疗(眼动治疗、心理治疗、休克治疗、脑功能治疗、电针治疗、音乐治疗、物理治疗、MECT治疗)、司法鉴定等。项目不设太平间、洗衣房,不设口腔科、检验科、传染科;项目不设冷库,采用普通冰柜作为药品的低温保藏;液氧均为外购,不自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71-3316356

邮箱:56904449@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综合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DCGeFMLSGB9GXXGNYHOeA?pwd=abcd 提取码: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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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综合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行业分类
    菱形点 四十九、卫生84-108.医院84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
  • 项目位置
    广西-南宁-兴宁区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6.12 - 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