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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硅锰炉升级改造为1×31500KVA、1×25500KVA尾气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硅锰炉升级改造为1×31500KVA、1×25500KVA尾气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冶炼一分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拆除原有2×12500KVA电石炉炉体及厂房、破碎包装车间、成品车间,技改1×25500KVA矿热炉、新建1×31500kVA密闭式硅锰炉及配套的煤气净化、除尘、除渣、上料及供电系统;本次技术改造新建1#、2#硅锰炉主厂房、浇铸车间、精整车间、气柜等。
公示时间: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7月09日
联 系 人:王部长
联系电话:13629566362
作者(182****668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6-1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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