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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实祺炼化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实祺炼化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实祺炼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209国道14.5公里处
联系人:吕总
联系方式:1910417370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Rikey,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6-08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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