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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宏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6年2月3日广东博宏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
验收工作组现场查阅并核实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新建环评及其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博宏欣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于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南兴路7号3号楼301室。项目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C0D7A370。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4′53.528″,东经113°40′25.727″。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3096 m2,建筑面积3096 m2,主要从事铝塑膜、铜塑膜生产,预计年产铝塑膜1.5万卷、铜塑膜6000卷。本环评地址与项目《营业执照》中经营场所实际为同一位置。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5年8月委托东莞市蓝源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博宏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1月28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东环建〔2025〕3487号。允许广东博宏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南兴路7号3号楼301室建设,项目年产铝塑膜1.5万卷、铜塑膜6000卷。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比2.5%。
(四)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设备有:流水线配套设备(上胶机3台、贴合机3台、烤箱3台、收卷机3台)、裁切机4台、空压机1台。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其批复所述基本一致。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厂房已配套三级化粪池,项目实施雨污分流。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汇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上胶、烘烤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拟设置 “密闭车间+集气设施”收集废气,然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同时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带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加强车间内抽风换气条件,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三)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铝塑膜、废铜塑膜、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已与广东恒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横沥分公司签订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合同》10.55t/a。
项目危险废物(废胶桶0.713t/a、废活性炭4.1219t/a、废空压机油0.036t/a、空压机油空桶0.002t/a、废抹布0.3t/a),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已与东莞裕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DGYLHB-2026-0413-04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生活垃圾3.0t/a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隔音、消声、减振措施后,噪音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a类标准。敏感点处噪声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其他环保措施
该项目已落实了《广东博宏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四、监测情况
2026年1月13日、14日,东莞市三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广东博宏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1月30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P20251209(0006)-03),检测结果合格。
五、验收结论
广东博宏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一致同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六、建议
(一)、加强对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加强监督管理,精心操作,维护保养设备,使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职工培训,保证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环保投诉电话:12369
广东博宏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迁扩建)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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