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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合胜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合胜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合胜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合胜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鸭园街12号4F部分厂房和508室(东经114°0'52.927",北纬22°54'16.211")。
规模: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840m2。
东莞市合胜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鸭园街12号4F部分厂房和508室,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840m2。项目一期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产硅胶制品15万件。主要设备有:移印机9台、自动喷涂线2条(配套水帘柜2台)、隧道炉2台、冷却水塔1台、空压机1台等。
验收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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