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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环境保护部[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湖北鼎龙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30吨KrF/ArF光刻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30吨KrF/ArF光刻胶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鼎龙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长飞大道1号
工程概况:利用厂区现有的抛光垫三期厂房第2层预留区域建设洁净车间400平方米,购置安装混配釜、循环过滤系统及灌装系统等,完善配套设施,建成KrF/ArF光刻胶混配、循环过滤、灌装生产线,年产30吨光刻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30日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672675394
邮箱:515884810@qq.com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UvezjewEALRR7Tl-5g5mw?pwd=k22n;提取码:k22n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单位:湖北鼎龙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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