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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环境保护部[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湖北鼎龙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抛光垫用配套化学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抛光垫用配套化学品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鼎龙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江汉盐化工业园长飞大道1号
工程概况:在现有厂区内抛光垫三期厂房1F设置树脂生产车间,设置合成釜、储罐(原料中间罐)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建设,产抛光垫用配套化学品(抛光垫用树脂)2000吨/年。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30日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8672675394
邮箱:515884810@qq.com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mgqzY9qYhhTVBJdncxhA?pwd=32jw;提取码:32jw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单位:湖北鼎龙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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