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0
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台安县新开河和牛畜牧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台安县新开河和牛畜牧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镇何岗村4组
建设单位:台安县新开河和牛畜牧养殖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2026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