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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工程 (日峰镇卫生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工程 (日峰镇卫生院)
建设单位: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13870490055
联系人:何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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