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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修县殡葬管理所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修县殡葬管理所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地点:永修县永丰垦殖场长兴村蔡家垅组
建设单位:永修县殡葬管理所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517091370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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