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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丰硕环保 发表于 2026-05-1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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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6年5月11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根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金富东路5号,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度1分44.726秒,东经113度52分12.518秒。

项目第二次改扩建后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24588m2,总建筑面积39408m2,项目主要从事ADSS光缆、OPGW光缆、OPPC光缆、数据电缆、铝丝、普通光缆、架空绞线、馈线、架空绝缘电缆、电缆、电线的加工生产,年产ADSS光缆35万芯公里、OPGW光缆65万芯公里、OPPC光缆35万芯公里、数据电缆20皮长公里、铝丝10吨、普通光缆50万芯公里、架空绞线150吨、馈线100吨、架空绝缘电缆20吨、电缆20吨、电线2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东莞市致环生态有限公司编制,并于2026年3月13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6】736号。

项目于2026年05月07日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441900696430200J001Z,有效期为2026年05月07日至2031年05月06日。

验收情况:项目于2026年3月27日竣工,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6月25日,于2025年5月投入环保验收工作,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第二次改扩建后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0.22%。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报告表审批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均与环评审批一致,符合验收合格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13日“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并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选址、产品和产能、生产工艺与环评及其批复的内容一致,无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管道,引至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冷却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二)废气

1、套塑、内护套、外护套、挤出成型、护套、绝缘挤出、挤包绝缘、挤塑绝缘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套塑、内护套、外护套、挤出成型、护套、绝缘挤出、挤包绝缘、挤塑绝缘工序生产过程中,由于塑胶料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本项目使用原材料主要有PE塑胶粒、PBT塑胶粒、PBT色母粒、PP塑胶粒、PVC塑胶粒、低烟无卤塑胶粒,项目各工序工作温度未达各原辅料的热分解温度,不会产生其他特征污染物。据有关资料,二噁英的生成一般需要4个基本条件:碳源、氯源、催化剂、合适的温度区间(200~550℃)。本项目所用的PE、PBT、PP塑胶粒以及低烟无卤塑胶粒均不含氯元素,PVC塑胶粒含氯元素但工作温度为130℃,未达到二噁英生成条件温度。因此,加工过程不会产生二噁英。纤膏在套塑工序过程中添加,缆膏在内护套工序过程中添加。由于纤膏和缆膏在受热时会挥发出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将套塑、内护套、外护套、挤出成型、护套、绝缘挤出、挤包绝缘、挤塑绝缘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

2、着色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光纤着色油墨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物质中的有机成分的挥发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总VOCs和非甲烷总烃。项目拟将着色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

3、喷码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水性油墨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物质中有机成分的挥发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主要为NMCH、总VOCs。喷码工序NMHC(含总VOCs)产生量较少,可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臭气浓度

项目生产过程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异味通过废气收集系统经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5、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方式为激光焊接和氩弧焊,激光焊接是利用激光光束的高能量,使管状不锈钢带两侧的不锈钢融化后连在一起;氩弧焊是利用钨极(不熔化)与工件之间产生的高温电弧作为热源,使管状铜带两侧的铜融化后连在一起。焊接过程不使用焊材,同时金属融化的面积非常小,该过程烟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焊接烟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6、厨房油烟

项目设有员工厨房一个,以天然气为能源,项目厨房规模为中型,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75%,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油烟进行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4)。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60~8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大,经过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来源于员工活动,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不合格品、镀锌铜边角料、塑胶边角料。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东莞市仨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3、中转物:项目产生的空气瓶交供应商回收处理;

4、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原料桶、废抹布、废UV灯管、废切削液、废拉拔油、废拉拔油桶、含油废金属丝、含切削液废金属丝、废机油、废空压机油、废机油桶、废空压机油桶、废活性炭等。项目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东莞中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2026年04月07日~2026年04月10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委托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正常开工,设备正常运行,工况达到75.2~84.8%,满足验收检测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号电力缆车间套塑、内护套、外护套、挤出成型、护套、绝缘挤出、挤包绝缘、挤塑绝缘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项目2号电力缆车间着色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要求。

根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东环建【2026】736号),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总VOCs的去除效率取90%。根据监测报告计算的实际处理效率得,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1号电力缆车间套塑、内护套、外护套、挤出成型、护套、绝缘挤出、挤包绝缘、挤塑绝缘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 80.7%~87.5%、总VOCs的处理效率为83.6%~90.4%,本次改扩建依托现有的治理设施,处理设备未开到最大功率、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等原因,故对DA001的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略低于环评要求,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2号电力缆车间着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 80.4%~90.4%。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效率基本符合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2026年04月07日~2026年04月10日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验收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Q-2026040721),根据监测结果可得以下结论: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号电力缆车间套塑、内护套、外护套、挤出成型、护套、绝缘挤出、挤包绝缘、挤塑绝缘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中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

项目2号电力缆车间着色工序废气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中总VOCs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

项目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4),油烟排放符合验收参照执行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焊接工序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喷码工序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中总VOCs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3、噪声

项目1号电力缆车间北面测点位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4类)要求,其余测点位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要求。

4、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已遵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验收期间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经营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下表。

公司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东莞市丰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6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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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 行业分类
    菱形点 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77.电机制造381;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电池制造384;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386;照明器具制造387;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89
  • 项目位置
    广东-东莞-寮步镇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6.05.11 - 2026.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