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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色达县第二中学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色达县第二中学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
建设地址:色达县色柯镇教育集中办学区色达县第二中学(初中部)校内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结束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 郑工
联系电话:1778017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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