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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榆林倒班点锅炉房)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榆林倒班点锅炉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榆林倒班点锅炉房)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对象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榆林倒班点锅炉房。建设内容如下:倒班点原建有锅炉房一座,安装有2台2.8MW热水锅炉,额定供热能力5.6MW,供热介质为95/70℃热水,采用密闭强制循环供热系统。。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9-86502009
邮箱:15313274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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