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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8日,福清鑫盛美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福清鑫盛美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覆膜砂3万吨、覆膜砂芯1.5万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组审阅有关材料,经认真审议,形成验收意见:年加工覆膜砂3万吨、覆膜砂芯1.5万吨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存在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阶段性环保验收合格,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福清鑫盛美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覆膜砂3万吨、覆膜砂芯1.5万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福清鑫盛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福州元洪投资区(租赁福建榕发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厂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295017163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邮箱:570644732@qq.com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GCysuKQkTRzQYEo7a0IPg 提取码: dr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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