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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草甘膦制剂自动包装线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草甘膦制剂自动包装线项目
地点:桐庐县横村镇方埠村
建设单位: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灌装10万吨草甘膦制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联系人:刘艳丰
联系电话:1306784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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