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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微山县昌新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洗砂及碎石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微山县昌新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洗砂及碎石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微山县昌新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徽山县西平镇东明村东1500米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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