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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河北省武邑县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及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省武邑县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及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衡水市武邑县腾达街144号
建设单位:河北省武邑县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意见扫描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保九
联系电话:1317176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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