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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郑州越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工业4.0机器人环保智能化项目(一期中的首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郑州越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工业4.0机器人环保智能化项目(一期中的首期工程)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花园街南、兴业路东、风尚街北、杨庄路西(新密市先建制造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郑州越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机器人1180台,机器人配套设备2800台/套,环保除尘设备50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70套、自动化配套设备1500台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谢广亮
联系电话:1893955652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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