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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菏泽山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牡丹区93.75MW风力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牡丹区93.75MW风力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菏泽山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菏泽山高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牡丹区93.75MW风力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项目联系人:杨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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