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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钓鱼台国宾酒业有限公司酱香型白酒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贵州钓鱼台国宾酒业有限公司酱香型白酒技改扩建项目;
(2)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岩滩村七组;
(3)建设单位:贵州钓鱼台国宾酒业有限公司;
(4)验收内容:制酒车间、制曲车间、酒库、罐区、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
项目于2012年5月31日获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贵州省钓鱼台国宾酒业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年产2200吨酱香型白酒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号为:黔环审〔2012〕100号,且同意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
于2025年09月编制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监测单位于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8日对项目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在2025年10月21日出具了监测报告,在此基础上开展竣工验收工作,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验收会议,形成项目环保验收合格意见。
(5)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6)联系电话:152 8523 9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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