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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广西鸿基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一水硫酸亚铁3万吨和年产五水硫酸亚铁1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304省道附近金茂钛业富吉运营中心山顶上;
建设单位:广西鸿基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占地面积100方米,车间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仓库占地面积700平方米;主要加工:一水硫酸亚铁、五水硫酸亚铁;原料:钛白粉厂生产出来的七水硫酸亚铁作为原料进行深加工;建设2条年产3万吨一水硫酸亚铁生产线、建设一条年产1万吨五水硫酸亚铁生产线。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17374805274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文及验收意见获取方式和途径:(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CmAi6Hi0e6bl_STusQSYA?pwd=f5f5 提取码: f5f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农工,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3-3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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