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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庆迈杰防腐保温材料厂3MeV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庆迈杰防腐保温材料厂3MeV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迈杰防腐保温材料厂
建设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兴隆街66号(水源北路南侧)
公示期限: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8182890068
作者(137****356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3-31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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