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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哈尔滨市鑫合电站配件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鑫合电站配件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哈尔滨市鑫合电站配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6年3月10日-2026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工
邮箱:23181213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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