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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兴宁五塘风电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兴宁五塘风电场一期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一带山脊区域
建设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汇能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本项目不建设升压站,接入兴宁昆仑坛勒风电场升压站。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0771-3924767
文本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LOxjSzgZCjeD9jD4-3XtQ 提取码: kd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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